(吉人社辦字〔2018〕22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各企業年金受托機構、企業年金理事會:
為加強企業年金監管,推動企業年金發展,現就做好貫徹落實《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6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應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人社廳發〔2014〕60號)的要求,規范統一企業年金方案、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材料。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要求、承辦部門、聯系方式必須主動公開,確保實現 “只跑一次”。
二、備案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企業年金辦法》條款規定和企業年金方案范本(附件1),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工作。不符合《企業年金辦法》和范本規定的,不得備案復函,年金方案不具備效力。
三、企業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履行職責,公開經辦部門和經辦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規定的樣式和時限,為用人單位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四、企業年金理事會應當由企業和職工代表組成,也可以聘請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參加,其中職工代表應不少于三分之一。企業年金理事會的成立、變更、終止和解散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送年金備案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附件2),備案通過后的企業年金理事會可管理本企業的企業年金業務,并接受備案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管。
五、法人受托機構和企業年金理事會應履行報告職責。應當在年度結束后60個工作日內,向年金方案備案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受托管理報告,同時按要求填報《企業年金建立情況統計表》(附件3),并對報告及統計表內容負法律責任。
六、目前正在運行的企業年金方案,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應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變更。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主動為用人單位變更方案工作提供指導和服務。年金方案數量較多的地區,可以分批次進行變更,確保按時限完成。各企業年金理事會、法人受托機構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年金方案變更工作。
七、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加強所屬地區企業年金情況的掌握,每年3月底前,要將本地區企業年金開展情況書面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1.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范本)
2.企業年金理事會備案材料
3.企業年金建立情況統計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