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或批復;
2.遵守國家職業培訓法律法規,熟悉國家職業教育方針和就業政策,積極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熱心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
3.具備承擔職業技能培訓相應崗位必備的專業設置、教學設備、訓練場所、實訓基地和師資力量等基本條件;
4.專業和課程設置符合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培訓方法和形式能滿足培訓對象需要;
5.有相對穩定的轉移就業信息渠道,培訓后就業率較高;
6.有兩年以上相關職業(工種)培訓的經驗;
7.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社會信譽良好,培訓收費合理;
8.近五年來無違反職業培訓法律法規被處罰記錄。
所需材料:
1.吉林市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申請報告;
2.《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定點機構認定表》;
3.《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定點機構備案表》;
4. 上一年度培訓成果;
5.實訓設備清單;
6.管理辦法制度;
7.專業設置;
8.一次性培訓能力;
9.吉林市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定點機構培訓協議書(與學校簽訂);
10. 獨立法人資格、教育行政部門頒發辦學許可證或批復;
11.法人居民身份證;
12.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業單位性質培訓機構需提供);
13.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民辦培訓機構需提供);
14.教學場地面積(房屋證明);
15.實訓場地面積(證明);
16.教師資格證。
辦理形式及辦理時間、地點、承諾辦結時限和結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網站公示。請您每年5月在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4號窗口(船營區解放中路159號)。并承諾30個工作日辦結;辦理結果通過就業服務局網站(http://www.jlsjob.com)公示,并進行公告。
窗口咨詢電話:0432-62047511,0432-62047531;接聽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